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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拖欠材料劳务款82.51亿
发布日期:2012-03-30 信息来源:审计署 访问次数: 字号:[ ]

  审计署19日公布的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显示,京沪高铁沿线施工企业拖欠材料款、工程劳务款等款项合计82.51亿元。
  审计人员对京沪高铁沿线施工企业欠单户材料供应商100万元以上、欠单户施工队30万元以上的欠款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由于京沪高铁概算清理尚未完成,部分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截至2011年5月底,京沪高铁土建、站房工程等施工企业欠付656家材料供应商材料款58.79亿元,欠付1471家施工队工程劳务款23.72亿元,合计82.5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项目建设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加快概算清理,积极筹措资金,协调解决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问题,并督促施工企业加快支付拖欠款。
  8.49亿元物资采购不规范
  审计结果显示,京沪高铁个别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招标或招标评标不规范,涉及金额高达8.49亿元。
  审计发现,项目建设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自2009年10月起,未经招标采购滑动层材料71.80万平方米,涉及金额2833.73万元;在2010年3月公开招标后,京沪公司继续以应急采购的方式从未中标企业采购130.35万平方米,涉及金额4952.51万元,且有86.2万平方米的供应单价高于中标企业的单价,合计高出391.80万元。
  此外,京沪公司2009年8月在桥面防水材料招标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评价企业最大履约能力,将12个物资包件授予了10家供货商,合同金额6.98亿元,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按照最经济原则确定中标人的要求。
  “闪电”招投标违反时限规定
  审计还发现,京沪高铁全线土建施工招标未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法规的时限规定。铁道部2007年12月在京沪高铁全线土建1至6标招标中,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规定的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从获取到递交时间由规定的一般不少于7天,缩短至不到24小时。
  对于上述问题,铁道部表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中将严格做到依法合规,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以加强铁路建设招投标管理。
  4.13亿元建设物资闲置
  审计结果显示,项目建设单位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部分路段风屏障,造成4.13亿元物资闲置。
  2011年3月,京沪公司根据京沪高铁运行时速的调整,取消了正在施工的177.73公里风屏障,采用极端大风时段局部路段限速的方式保障行车安全,导致已采购的价值4.13亿元的近15万延米风屏障闲置。
  审计还发现,京沪高铁北京段李营牵引变电站备用电源电缆线路工程截至2011年10月底尚未完工。李营站只有一路电源供电,不符合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站应由两路电源供电的规定,降低了该区段牵引供电的可靠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铁道部、京沪公司计划将闲置的风屏障材料统筹调配至其他客运专线铁路使用;李营变电站电缆工程加快了施工进度,备用电源电缆线路已于2011年12月15日完工并开始送电,达到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