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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历次大规模绿化历程及成效
发布日期:2018-04-26 信息来源:青春中咨 访问次数: 字号:[ ]

新中国成立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林业处于以木材利用为主的发展阶段。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提出了“普遍护林护山,大力造林育林,合理采伐利用木材”的林业建设方针;六十年代初,进一步提出“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林业建设方针,国土绿化伴随林业建设开始步入正轨。但是,“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林业建设方针被丢弃,违背林木自然生长规律,出现大规模毁林种粮、炼钢,采育比例严重失调,国土绿化行动受到严重挫折;八十年代初期集体林区发生的严重乱砍滥伐森林资源,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进一步加剧森林质量下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二十世纪末,林业进入以木材利用为主兼顾生态建设的发展阶段。先后启动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开展大规模造林灭荒和绿化达标活动,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立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森林资源利用监管,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林业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发展战略,林业发展步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阶段。提出了“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方针,先后启动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中央财政先后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补贴制度,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

 

(一)解放初期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50年开始实施普遍护林,选择重点有计划地造林,并大量采种育苗。1951年开始选择重点进行封山育林;在淮河、辽河、永定河及黄河上游选择重点营造水源林,在豫东、东北西部、西北的三边、榆林等地营造防沙林,这意味着国家开始选择重点区域进行大规模造林。1952年各地积极推动合作造林和封山育林。除继续营造东北西部防护林及冀西、豫东、永定河下游的防沙林外,开始筹划营造从沽源到陕坝的察绥防护林带及由府谷到定边的陕北防护林带;为配合治黄、治淮工程,在泾河及无定河等流域开始营造防洪林;在淮河上游、永定河上游营造防洪林;苏北、山东、河北按计划营造海岸防护林。并发动群众继续开展防旱抗旱运动,在山区丘陵和高原地带有计划地封山、造林、种草和禁开陡坡。

 

(二)“一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53年确定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发动群众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1954年部队开始参加植树造林工作。1956年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国家开始重视发展林业,提出要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地荒山。林业部门重点做好国营造林工作,并进行抚育更新;搞好山区绿化规划。1957年各地在合理规划山区生产的基础上,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封山育林、育草,保护林木和野生树、草等护山护坡植物。在自然条件许可和人力可能经营的范围内,绿化荒山荒地。开始有计划地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造林。

 

(三)“二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58年开始大力开展群众性的造林运动,坚持依靠合作社造林为主,适当发展国营造林,积极发展国营林场。1959年毛泽东同志进一步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实行大地园林化”的宏伟蓝图。1961年~1963年国家要求加强山林管理,积极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继续依靠群众造林,并积极发展国营造林。但是,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后,林业建设方针被丢弃,违背林木自然生长规律,出现大规模毁林种粮、炼钢,采育比例严重失调,国土绿化行动受到严重挫折

 

(四)“三五”、“四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66年周恩来总理指出:“造林是百年大计,要好好搞”。“造林也要两条腿走路,要依靠六亿农民。四旁植树也是个大工作”。“黄土高原是我们祖宗的摇篮地,是民族文化发源地,但是这个地方的森林被破坏了。我们不仅要恢复森林面貌,而且要发展得更好”。根据总理指示,各地开展不同形式的绿化运动。1970年铁路、交通系统加速开展道路绿化。1973年国家鼓励社员在房前屋后或生产队指定的地方种树。但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国土绿化事业几乎停滞徘徊不前。

 

(五)“五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78年国家开始规划在“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风沙危害、水土流失的重点地区开始建设大型防护林,为国家大规模生态建设拉开了序幕。1979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为大规模国土绿化提供法律保障。同年国家确定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供了契机。

(六)“六五”、“七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81年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在全国推动义务植树造林运动,从此国土绿化工作的重要地位日益凸现,国民的绿化意识不断增强,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1983年各地深入扎实开展绿化祖国运动。1990年开始全面实施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七)“八五”、“九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1991年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植树造林,绿化祖国”。4月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与首都人民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有效示范带动全国义务植树绿化行动,从那以后各级各部门年年发动干部群众搞绿化。1993年开始全面启动太行山绿化工程。1998年开始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天然林采伐,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并在四川省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做到原始森林全面停止采伐,实行长年管护。国家开始考虑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恢复植被,保护生态,并号召大搞植树造林,绿化祖国。2000年完成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生态修复工程的开展提供重要的指导文件。

 

(八)“十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十五”期间,国家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发布《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5~2010年)》。

国家启动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义务植树继续向制度化、基地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全社会形成了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潮。各地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契机,扩大公共绿地,改善绿地结构,美化城市环境。部分城市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加大城乡绿化一体化工作。在城市,严格执行城市建设“绿线”管理制度;在农村,大兴四旁植树和农田林网建设,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农村生态和谐;在城乡结合部,开展城市绿色生态圈建设。森林公园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以国家森林公园为骨干和国家、省、市、县级森林公园共同发展的格局。部门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与“三八绿色工程”项目。解放军全面启动军事管理区“三荒”造林项目。武警部队积极开展营区裸露地面绿化。铁路、交通、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投入,加快了管辖线路内绿色通道建设步伐。林木种苗建设和花卉生产得到加强。加强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项目、退牧还草项目的建设,并带动一些省(区)在退化严重的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草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九)“十一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十一五”期间,国家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2006~2015年)》,并启动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并批准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专项规划(2006~2015年)》。国家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审议通过《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先后启动大型社会公益活动“西部绿化行动”与“绿色长江·重庆行动”,旨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结合其他重点工程造林,在重庆长江两岸营造林380万亩,实现绿化全覆盖。

“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完成造林面积2529万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699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断深入,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达27.7亿人次,植树118亿株。根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3—2008年),全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森林蓄积量137.21亿立方米。总得看来,森林面积、蓄积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有所提高,以采伐天然林为主向以采伐人工林为主的战略转变稳步推进。首次开展了全国森林生态功能及价值综合评价,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78.11亿吨,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年价值量达到10.01万亿元。

“十一五”期间,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稳步推进,工程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效管护森林1.03亿公顷,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550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任务542万公顷,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造林任务334万公顷,长江、珠江、沿海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累计造林200万公顷,森林防护功能稳步提高。无林少林的广大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8%,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74%,促进了农业稳产高产。全国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81.41万公顷,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的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变为目前的年均减少1717平方公里,土地沙化趋势总体上得到初步遏制。湿地保护取得重大进展,新建国家湿地公园140处、国际重要湿地16处,全国已累计建立国家湿地公园145处、国际重要湿地37处,5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对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野外巡护、栖息地恢复、原生地和迁地保护、人工繁育和放(回)归自然等措施,我国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稳中有升。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加强,新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336处,面积364.22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已累计建立森林生态、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2035处,总面积12352.76万公顷。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已经成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力量,新增国有林场41个、森林公园530个,全国已累计建立国有林场4507个、各级森林公园2583个。

 

(十)“十二五”期间国家大规模绿化行动

“十二五”期间,发布实施了多项大规模绿化行动规划,如《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11-2020年)》、《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国家启动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珠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三期工程(2011-2020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3-2022年)。启动中国绿色公民行动——10699969手机短信捐款植树、“保护母亲河——青少年植树行动”、“保护地球——绿色行动”。

“十二五”时期,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是造林绿化力度加大。全国完成造林3000万公顷,为增加森林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达2.08亿公顷,森林蓄积达151.37亿立方米,森林面积、蓄积实现“双增长”。二是林业重点工程深入实施。完成林业重点工程造林1318万公顷,工程治理区域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生态防护能力逐步增强,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显著改善。三是绿色产业蓬勃发展。全国年均提供干鲜果品、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产品1.5亿吨,年产值突破万亿元,富民产业逐步壮大,林农收入显著提高,林业改善民生功能明显增强。四是城乡绿化快速推进。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实现了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城郊森林化、农田林网化,目前,国家森林城市达到96个,全国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188.8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1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五是森林抚育有序开展。全国完成中幼龄林抚育3968万公顷,低效林改造368万公顷,对转变林业发展模式、增加森林蓄积、提高森林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六是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各级党政领导率先垂范,组织管理不断加强,模式不断创新,尽责率逐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显著增强,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七是草原保护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全国草原生态总体向好,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5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4%,较“十二五”初期提高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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