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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跃军 | 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总体思路探讨——以广东省东莞市为例
发布日期:2020-04-17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字号:[ ]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举措。本文以东莞市为例,探索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特点和总体思路,以期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指导。

[关键词] 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总体思路

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顽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的“三农”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各地区应因地制宜地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对标国家乡村振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效率为原则,以效果为目标,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对于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有针对性的乡村振兴战略,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发达地区乡村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乡村类型,主要集中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带及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粤港澳大湾区等城市群区域,这一类地区乡村对于乡村发展定位、振兴方向或领域、机制体制和政策创新等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更鲜明的地区特点。东莞市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属于我国典型的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其乡村具有一定代表性。2019年4月,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组团对东莞市乡村振兴状况进行调研,通过梳理总结东莞市乡村振兴特点和经验,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借鉴。

一、东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

东莞市地处我国华南地区、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西北、东北分别与广州市、惠州市相连,南与深圳市相接,是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城市之一,是广东省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外贸口岸,号称“世界工厂”。

东莞市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由乡镇逐步建设发展起来的新型都市,属我国典型的经济发达地区。2019年,东莞市GDP达9482.5亿元,在广东省排名第四(仅次于深圳、广州、佛山),全国大中城市排名19位;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3801.7亿元,排名全国第五;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1万家,市场主体突破115万户,排名全省地级市第一;全市财政总收入1223亿元,排名广东全省第三;全市28个镇入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前400强,百强镇增至15个,其中10个镇街经济总量超百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5万元,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5万元;全市城镇化率已达到90%以上。东莞市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东莞市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

数据来源:东莞市统计调查信息网

二、东莞市乡村振兴特点

(一)乡村经济实力雄厚,发展模式有创新

如前所述,东莞市乡村经济实力雄厚,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坚实了的经济基础。2019年全市村组集体总资产达1873.7亿元,同比增长8.6%;净资产突破1500亿元,同比增长7.9%;经营总收入、纯收入分别比2018年同期增长94%和14.6%,增幅创16年来新高。

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中与“产业兴旺”最为相关的经济形式,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壮大集体经济”的部署要求。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需要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监管水平和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东莞市及周边顺德、南海等地,走出了一条以租赁经济为主的发展道路,兼具了易监管(对村干部的经营管理能力要求不高,便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监督)、抗风险(受市场变动的影响相对较低)、稳收入(可持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等特点。同时,东莞市通过完善集体资产交易制度,大力清理“散乱污”企业,严把承租行业和企业规模关口,实施“腾笼引凤”工程,积极引进高端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较好成效。比如,东莞市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规划建设了13个市级农业产业园,筹划推动了“沙田—麻涌沿江粮油产业集聚区”等3个大型现代农业项目。

(二)城镇化率高,城乡风貌待加强

东莞市城镇化率已超90%,城镇开发强度超40%。同时,由于东莞乡镇经济走的是以经济国际化带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模式,前期工业发展、产业布局呈现无序状况,造成城乡开发高强度(开发用地比重高)、低密度(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低)及分散化、碎片化(建设用地布局无序)的城市和产业格局。由此,东莞市域既缺乏明显的城市中心区,也缺乏典型乡村风貌构成的景观基质,城乡之间交融发展、交叉布局,各乡镇特色不够鲜明。

另外,东莞市外来人口比例高,户籍人口与外来人口比例达1:7至1:10,居住在乡村、工作在城区的现象非常普遍,城乡通勤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压力剧增。这也是东莞城乡发展呈现的突出特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难点。

(三)城乡人居环境优良,优化提升有措施

东莞市森林覆盖率为37.4%,城乡生态环境整体优良,但城乡人居环境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围绕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战略目标以及“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三年提升计划,东莞进一步对乡村人居环境进行了优化改善。

1.深入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六乱”整治和“五清”专项行动。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100%,28个镇全部创建成省级以上卫生镇。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全市已建成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38座,总处理能力326.5万吨/日,累计建成截污管网4816公里,并建设了42座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大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全市现在已建成美丽幸福村居389个,111个村(社区)被列入国家第一批绿色村庄名单,174个村(社区)先后获得“广东省名村”“省宜居示范村(社区)”等称号。已建成湿地公园19个,森林公园19个,镇级城市公园270个,“小山小湖”社区公园114个。

3.积极开展魅力小城和特色小镇建设。东莞有6个镇获评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5个镇被认定为“广东省森林小镇”。同时,长安智能手机小镇、大岭山莞香小镇、厚街黄金小镇、凤岗人工智能小镇也在积极谋划推进。全市通过评选32条示范道路和10个示范片区,有序推进镇(园区、街道)魅力小城建设。

(四)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三治”落实有成效

东莞市一直非常重视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办法已逐步体系化、规范化,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成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的出台,推动了基层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村(社区)各组织的职责分工和议事决策规则,启动新一轮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继续从市直有关单位选派优秀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制度,按1:2比例配齐配强村(社区)党工委书记储备人选;提倡村(社区)党工委书记通过选举兼任经联社理事长,加强对农村经济组织的领导。

2.促进基层社会和谐善治。全市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全部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选取39个村(社区)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选配非户籍“两委”成员102名,指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自治,促进邻里友善、和谐共融。

3.全覆盖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东莞市33个镇街(园区)、592个村(社区)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村务及村级财务全公开,并由镇直派财务专员监管。

4.发挥宗族优势促和谐。由于传统祖屋聚族而居,东莞大部分村落有着人口占据多数的大姓,村落兴衰和宗族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充分发挥乡村宗族贤达人士威望的优势,提升乡村凝聚力,贯彻党的政策方针,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发挥着特殊作用。

(五)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传承有基础

东莞市是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岭南古邑,名胜古迹甚多。历史遗址有林则徐销烟池、沙角炮台、威远炮台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鸦片战争博物馆、海战馆、大岭山抗日史实陈列馆和榴花抗日纪念亭等;人文景观有古刹观音寺、金鳌洲塔和榴花塔、广东四大名园之一的可园、袁崇焕故居、黄旗古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东莞粤曲、粤剧、客家山歌、木鱼歌、麒麟舞、婚嫁习俗、传统食品、非遗原创服饰等;自然风景有仙鹅湖、石排燕岭、东莞植物园、清溪山水天地以及珠江口滨海秀色、稻海蕉林、荔红荷香、旗峰胜迹等。

东莞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越来越重视乡土文化的传承保护。(1)高标准保护修复历史文化遗迹,高水平建设博物馆、陈列馆等宣教设施;(2)注重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梳理整理,并结合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寓教于乐;(3)各地广泛建设宣传栏、编制宣传册、组建宣传队,将当地历史文化特色融入当地居民日常生活,扩大历史文化影响力。

但是,在乡村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不注重特色村容村貌打造和典型田园景观营造,部分乡村风貌缺乏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因此,在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的基础上,恢复独特的自然景观要素,再现我国华南河网区典型乡村风貌,是东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

三、东莞市乡村振兴总体思路

按照“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总体要求,结合东莞乡村特点,全方位实施乡村振兴,打造湾区城市群“生态环境支撑、地域文化承载、城乡均衡发展”的首善之区,梳理我国发达地区城乡人民幸福生活的典范。

(一)理顺城乡关系,科学优化城乡空间

东莞市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地级市直管镇街的城市,不设县(区),下辖36个镇(街、园区)、593个村(社区)。各镇(街、园区)、村(社区)作为独立经济实体,根据自身资源特点和经济发展需要进行产业导入、完善城市功能,造成东莞市域低强度、碎片化、分散式的城市与产业格局,城区缺乏高强度建设的城市功能集中区(如城市核心),而乡村缺乏为区域提供生态环境支撑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广阔空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根据城乡功能定位要求,优化城乡空间,清晰界定乡村范围,才能有的放矢。针对前述东莞城镇化率极高,但城乡边界模糊的特点,可以按照紧凑型城市建设理念,将东莞市域按城市核心区(多核)、城市建成区、城市规划区、乡村风貌区四个层次界定,并将乡村振兴重点确定在乡村风貌区。对于东莞市下辖36个镇(街、园区),考虑到东莞市平均城市建成率已达40%,以及完善提升城市功能的需要,建议将城市建成率超过50%的镇(街、园区)纳入城市发展范围,并提升行政级别,升格为市辖区,不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范围,而将其他镇(街、园区)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战场。

(二)优化产业结构,保障乡村经济稳步发展

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各项事业振兴的前提。东莞村组集体经济实力雄厚,走出了一条以租赁经济为主的发展道路,已具备优化升级的实力和基础。(1)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转变发展方式,培育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以物业租赁型经济为基础,资本运营型、配套服务型、特色产业型经济并重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增强乡村经济抗风险能力;(2)加大资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搭建投融资平台,引导传统企业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产业附加值和集体资金使用效益;(3)搭建企业孵化器,培育新企业,同时加强与本地高校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孵化园区,为东莞本地人口职业技能提升发挥贡献;(4)加快现行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5)发挥东莞综合比较优势,面向珠港澳大湾区,引入高端智库和咨询产业,提升软实力,引领带动东莞市产业发展层级。

(三)对标美丽宜居村标准,打造生态优先新环境

东莞市非常重视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提出了创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广东省名村”“省宜居示范村(社区)”等众多称号,并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由于各种创建称号政出多门,标准不一,基层群众认同度不高。因此,建议建立统一的东莞市美丽宜居村标准体系,并在此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全面梳理乡村人居环境短板和不足,实现乡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化,着力解决东莞市乡村人居环境卫生、乱搭乱建等问题。(1)制定人居环境治理激励政策,对标美丽宜居村(社区)标准,找差距,补短板;(2)规范住房建设行为,挖掘传统建筑元素,倡导民房地域特色风貌;(3)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创造便捷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乡村居民幸福感和归属感;(4)保护乡村景观、乡土文化、传统肌理和空间形态,提升村庄特色景观;(5)巩固完善“村收镇运市处理”的三级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创新治理模式,加强乡村卫生环境治理。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美丽美好家园

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倡导城乡融合,其本质上是强调城乡均衡发展。遵照“以人为本”理念,城乡居民应该享有同样的生产生活便捷权利、公共服务权利、发展提升权利。东莞市作为我国典型的社会经济发达地区,城乡均衡发展具备良好的基础。同样,对标美丽宜居村(社区)标准,从找差距、补短板角度,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应着力推进交通、饮水、能源、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应着力完善教育、卫生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总结乡村治理经验,继续落实“三治”方针

东莞市结合自身特点,基本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乡村治理体系。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东莞自身特点,应继续推进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方针。(1)深化乡村自治实践。深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有序产生村委会及其下属组织、村民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依法成立村民理事会;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在传统村宗族基础上,探索成立“村贤参事会”,积极推动有威望的村贤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制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2)深化乡村法治建设。在巩固现有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上,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措施,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传媒相结合的优势,形成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全面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3)深化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引领村风民风;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建设“道德评议会”,将道德规范融入乡规民约,并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引导乡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倡导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乡村传统风尚。

(六)突出地域文化元素,活跃乡村文化生活

地域文化是一个地区的灵魂,是有别于其他地方的最显著的特点和内核。东莞市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在城镇化进程中,很多独特的地域文化元素被忽视甚至破坏。乡村作为地域文化元素的集中分布区和区域农耕文明承载地,在乡村振兴中必须加强保护和发扬光大,将地域文化融入乡村居民日常生活中。(1)梳理东莞市地域文化资源,以村(社区)为单位,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元素,倡导文化元素的生活化,打造村(社区)文化品牌;(2)加强乡村名胜古迹、自然历史遗存保护,制定统一的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加强地域文化元素的宣传教育;(3)加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传承人在村(社区)开展教育培训,全市制定统一的非物质文化传承管理办法;(4)创新历史文化产业经营模式,通过文化创意开发加强地域文化元素的保护和传承;(5)设立东莞市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基金,从资金方面有力保障地域文化元素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东莞市乡村振兴经验借鉴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乡村大都扶贫压力较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齐全,村民更关注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生活,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在于促进乡村更高层次的经济发展、更高水平的社会和谐、更充分的村民幸福感。本文通过调研、梳理,对东莞市乡村振兴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以期为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

(一)加强城乡风貌及空间管控

参照东莞市城乡空间布局特点,由于经济快速发展,经济发达地区的城乡规划大都滞后于城镇化进程,虽然城乡融合发展相对充分,但也存在城区和乡村界限不清晰、城市核心不明显、乡村风貌不突出等问题。因此,经济发达地区乡村振兴必须明确城乡空间范围,按紧凑型城区建设理念,打造城市核心区,划分城市建设区、城市规划区及乡村风貌区,并将乡村风貌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落实区域,严格城乡风貌管控和空间管控,确保乡村风貌区发挥城市生态支撑、景观基质、地域文化载体等功能。

(二)保持乡村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

经济发达地区乡村往往经济实力雄厚,区域经济有活力,这是该类地区乡村振兴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东莞市经验表明,促进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是全面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根本保障,是推进地区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经济发达地区要持续保持乡村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关键是做好产业转型升级,加大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和扶持力度,积极实施“腾笼换鸟”工程,不断提升产业层级。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乡村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方针的工作准则,关系着乡村振兴的成败。东莞市坚持将党的领导融入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之中,强化政治引领作用,确保“三治”方针落实不走样、不走偏。比如在规范“自治”方面,采取建立上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任“第一书记”驻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轮训、村(社区)党工委书记选任经联社理事长、授权专业机构统一监管村(社区)财务等制度或措施,健全村级事务、党务、财务全公开制度;在落实“法治”方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部村(社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达标;在推行“德治”方面,建立乡贤制度,宣传“孝”等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家训传承等措施,倡导“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等优良家风。

(四)突出地域文化特色

地域文化是表征区域特征或风貌的核心要素。我国大多数地区在经济发展初期,往往不注意地域文化、特色风貌的保护,造成“千城一面”、城乡风貌不鲜明等问题,“先破坏后保护”的现象比较突出。东莞市非常重视地域特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乡村风貌保护恢复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地域文化特色营造仍然任重道远。

(五)建立标准体系和考核机制

如何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加强标准化管理、理顺相关主体职责是关键。参照东莞市及其他地区乡村振兴战略,效果较好且通行的措施主要有:(1)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标准体系,分级评价各镇(街、园区)乡村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2)按照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及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定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3)针对市各部门和各镇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展情况,每年组织一次督查,由主管领导同志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和班子进行约谈;(4)建立并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计划实施阶段评估和实施后评估,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关,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