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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余舞蹈小组活动内容及要求
发布日期:2010-08-07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访问次数: 字号:[ ]


  为丰富和活跃公司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心健康和业余爱好,提高个人的艺术修养,达到相互了解沟通,加深情谊,促进公司文化氛围,形成和谐企业局面的目的。根据公司部分职工的提议,并经公司工会同意,成立公司业余舞蹈小组。为便于开展活动,制定以下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小组是在公司工会领导下,按照公司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由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舞蹈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二、凡是在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聘任人员、退休人员)都可自愿报名参加;
  三、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通知组员相关事宜,组织组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舞蹈训练,相互交流、切磋舞技;
  四、小组的舞蹈训练,一般由公司舞蹈水平较高的同志负责传授,也可根据情况适当聘请专业舞蹈老师给予授课,以提高舞蹈水平;
  五、参加小组活动的同志,要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训练时不能影响公司的公务活动;
  六、小组可根据公司重大文娱活动的需要,承担组织人员,编排舞蹈,参加演出;需占用工作时间训练时,由组长商工会与有关部门协调关系;
  七、小组的职工可向组长提出改进舞蹈活动的内容、方式,以提高组员的兴趣,增强舞蹈小组的凝聚力;
  八、公司工会对舞蹈小组的活动给予关心,并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持,具体事项由组长商公司工会。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业余舞蹈小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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