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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赋 门云云 徐磊 | 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研究
发布日期:2020-08-06 作者:郑天赋 门云云 徐磊 信息来源:中咨研究 访问次数: 字号:[ ]

摘要:通过分析国内现有绿色施工规范编制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的思路、依据和内容,从环保、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等五个方面对规范要点进行重点分析,并为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

绿色施工强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是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有力实践。进入21世纪后,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传播,我国建筑业首先提出了绿色施工倡议,认为绿色施工的实现不仅单纯依赖绿色施工技术,同时需要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场地环境、资源利用、废弃物处理以及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等因素[1]。

绿色施工是通过多种科学措施来抑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进而实现保护环境、节材、节地、节能、节水等目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土壤破坏、资源浪费以及噪声污染等[2]环境影响。目前国家和多个省市针对建筑工程发布了绿色施工规范,但尚缺少针对水利工程的绿色施工规范。与建筑工程相比,水利工程存在战线长、占地面积大、以及涉水工程较多等特点,不能简单套用现行的绿色施工规范。为了推动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尽可能提高能源利用率,并让工程参建各方有据可依,加快编制适合水利工程施工特点的绿色施工规范势在必行。

一、国内绿色施工规范编制现状

(一)现行绿色施工规范编制颁布情况

1.国家层面。原建设部2007年发布了《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0年和2014年先后发布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旨在对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提出规范性要求、评价指标、评价程序等,指导建筑工程绿色施工。

2.地方层面。上海、福建、重庆、四川、青海、湖南、北京等10多个省市陆续发布了绿色施工规范(规程)。其中,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范》(DG/TJ08-2129-2013)和青海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程》(DB63/T1307-2014)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重庆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范》(DBJ50/T-228-2015)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福建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规程》(DBJ/T13-180-2013)、四川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与验收规程》(DBJ51/T027-2014)、吉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程》(DB22/JT134-2014)、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J43/T101-2017)的适用范围为建筑工程;安徽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导则(试行)》的适用范围为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管理办法(暂行)》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市政工程。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 513-2018)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以及园林绿化工程。

综上,绝大多数地方层面绿色施工规范适用范围均不包含水利工程。

3.行业层面。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17年发布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AC-158-CA-2017-02);河南省于2018年发布了适用于本省范围的《公路工程绿色施工导则》(DB 41/T 1541-2018);陕西省于2018年发布了《公路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B 14/T 1724-2018);江西省于2019年发布了《高速公路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综上,水利行业尚未发布绿色施工相关规范。

(二)现行绿色施工规范主要内容

国家发布的《绿色施工导则》以及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四川省、青海省、湖南省、河南省绿色施工规范(规程)的主要内容为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环境保护等“四节一环保”的基本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以及重庆市、吉林省绿色施工规范(规程)除包括“四节一环保”基本规定外,还从专项工程的角度对绿色施工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例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对建筑工程施工场地、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保温和防水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拆除工程等提出了专项绿色施工要求;《民用机场绿色施工指南》包括了施工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飞行区工程、航站区工程、公用配套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空管工程、供油工程、飞行区不停航施工等专项绿色施工内容。

二、现行绿色施工规范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缺少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特点的绿色施工规范

与建筑工程相比,水利工程施工的主要特点为:建设周期长、施工战线长,多涉及水库、大坝、渠道、堤防、涵闸等施工项目,需进行施工导流、截流及水下作业,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大[3。目前国内现行绿色施工规范侧重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仅《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的适用范围包括了水利工程,但该规程仅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卫生等方面对建设工程提出基本规定,未能充分体现水利工程的施工特点。

(二)现行部分绿色施工管理要求不适合水利工程

由于缺乏专门的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水利工程施工只能按照现行房屋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绿色施工规范(规程)执行,但现行的规范(规程)的部分管理要求并不适合水利工程,因此导致水利工程在落实绿色施工相关规范时存在一定的问题。

以北京通州宋庄蓄滞洪区二期建设工程施工第1标段为例。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温榆河尹各庄拦河闸和分洪闸土建工程、温榆河分洪枢纽范围内700m河道工程以及生产管理设施和配套工程等。河道疏浚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淤泥,工程在施工前对淤泥进行监测,由于淤泥中污染物未超出相应标准,该工程对淤泥进行预处理后外运资源化利用,采取的预处理措施有两种,一是在淤泥中掺拌黄土以固化淤泥;二是对淤泥进行晾晒。

根据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绿化、抑尘剂固化等抑尘措施。但根据《疏浚和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中5.4.2的规定,疏浚工程淤泥含水率应降至65%以下。因此晾晒过程中无法采取覆盖、绿化、抑尘剂固化等抑尘措施。

三、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架构

(一)规范编制思路

1.突出问题导向

规范编制应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分析研究《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05-201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以及各省市绿色施工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在与行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基础上,重点分析水利工程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存在的问题,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结合行业专家团队咨询意见,在规范编制过程中对重点问题给予解决。

2.突出行业特点

水利工程可能涉及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施工过程中不仅对大气、声环境造成污染,也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环保措施以加强对水源水质的保护。因此规范编制应突出水环境保护的管理要求。规范编制应根据不同类型水利工程的施工工序进行专项工程划分,在对专项工程进行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绿色施工要求,例如疏浚工程的清淤方式或底泥处置不合理,将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应对清淤方式、底泥处置方式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要求。

(二)规范编制依据

规范编制除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要求外,还应遵循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水利行业设计标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等。

此外,在编制地方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时,还应兼顾各省市关于绿色施工管理的地方性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北京市为例,编制北京市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应统筹考虑《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北京市水务工程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落实。

(三)规范内容

1、总体框架

规范关于绿色施工的要求应覆盖施工活动全过程,并从环境保护、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节能及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及材料利用等五个方面提出必要的绿色施工要求。总体框架由施工组织管理、基本规定以及专项工程绿色施工内容组成,其中专项工程绿色施工内容应充分体现水利工程的施工特点。

2、专项工程分类

水利工程有不同的分类方式。例如,按服务对象可分为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水力发电工程、航道和港口工程、供水和排水工程、环境水利工程、海涂围垦工程等;按功能可划分防洪工程、治涝工程、灌溉工程、供水工程、发电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等。不同分类之间有交差,也有从属关系。

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主要考虑“四节一环保”相关政策、规定的落实,并便于开展执法检查。如果按上述水利工程分类编写绿色施工规范,在内容编写上难免会有大量的雷同和重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在编制《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时,统筹考虑水利工程施工通常涉及到的施工内容、施工工序,以及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习惯,并兼顾施工专业划分,确定专项工程绿色施工内容分类。例如,专项工程可按以下方式分类:施工临时设施、土石方工程、水工地基处理工程、水工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疏浚工程、引调水管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及水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工建筑物拆除工程、绿化工程以及水利信息化工程等。

(四)规范要点

1.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水利工程参建方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规范明确参建各方的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绿色施工要求,协调参建各方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采用节约环保的理念,选择节能环保材料及设备;监理单位应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绿色施工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绿色施工措施的实施和效果;施工单位应建立绿色施工管理制度,编制绿色施工方案,定期自查绿色施工措施,并积极配合相关各方组织的绿色施工执法检查。

2.扬尘防治要求

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施工现场应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的扬尘防治要求。规范编制应在“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要求基础上,提出针对水利工程施工特点的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围挡

水利工程分为点状工程和线性工程,如枢纽、泵站、水闸等属于点状工程;河道、管线等属于线性工程。点状工程应在施工现场四周进行围挡;线性工程施工战线长,应在施工作业区、现场出入口以及人员密集和交通要道等处设置围挡。城市中心区施工应严格执行市容市貌及安全管理要求,采取全围挡措施。

(2)路面硬化

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包括施工主要道路和施工非主要道路。施工主要道路连接社会道路及主要施工场所,承担主要运输任务,运输量大,该部分道路需要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而施工非主要道路仅短期使用,可能被下一步工序废弃,如土方工程随着作业面位置及高程的变化,施工道路相应变化,这类道路可采取碎石固化,并及时洒水降尘措施,不需要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可能涉及河道、湖泊、水库等水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水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应提出水环境保护的施工要求。

(1)废水排放控制措施:施工现场雨水、污水应分流排放;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不得排入水体。

(2)废水循环利用措施:车辆冲洗处及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旁应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

(3)减少地表径流污染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杜绝机油的跑、冒、滴、漏;不得在各类水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它污染物。

4.专项工程绿色施工内容

规范编制应针对各专项工程施工,从“四节一环保”角度,提出绿色施工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本文以砌体工程、疏浚工程、引调水管道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及水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为例,分别阐述绿色施工要点的编制思路。

(1)砌体工程

水利工程的砌体工程包括堆石、砌石、抛石等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砂浆、石料等材料,砌体需要湿润和养护。规范应从扬尘防治、节水、节材等方面对砌体工程提出绿色施工要求。例如,砌体工程施工应采用预拌砂浆;砌体湿润、砌体养护宜使用非传统水源;石笼宜就地取材等。

(2)疏浚工程

疏浚工程会产生大量底泥,底泥处置不合理将对土壤、水环境造成影响。规范应针对不同的清淤方式、底泥的堆存、运输、处置等提出相应要求。例如干场清淤、水下清淤等情景下的环保要求;底泥晾晒含水率以及防尘的要求;底泥堆场尾水应采取二次沉淀、生物、生态湿地等处理措施;底泥脱水压滤、堆场排放的尾水水质应不低于清淤水体水质;根据底泥受污染程度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等。

(3)引调水管道工程

引调水管道施工方式分为明挖和暗挖两种。规范应从明挖工程和暗挖工程两个方面对引调水管道工程施工提出要求。明挖工程应注重扬尘管控,遵循资源利用、挖填平衡的原则,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土石方转运、外弃、外购量;暗挖工程主要采用顶管、盾构以及浅埋暗挖法,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泥浆,泥浆应进行收集并循环利用,应采用节能高效设备、抑尘降尘措施,如机械顶管施工宜选用土压平衡顶管机;浅埋暗挖喷射混凝土作业应采用湿喷、潮喷等降尘措施。

(4)水工金属结构及水利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水利工程涉及闸门等水工金属结构工程、水泵等水力机械工程以及柴油发电机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根据施工工艺,规范从节能、节材、降噪以及扬尘和有害气体的防治等方面对以上各项工程提出绿色施工要求。如:水工金属结构施工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和吊装工艺要求,合理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金属结构现场涂装表面预处理应在配有除尘设备的封闭空间内进行;柴油发电机房应进行隔声、吸声处理,并选择环保型柴油发电机组等。

四、规范编制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为推进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相关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此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资源节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水利工程绿色施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方利益,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工作涉及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规范编制阶段涉及到与建筑行业现行相关规范(规程)的衔接,规范实施阶段涉及到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检查部门的沟通,   因此,推动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编制工作,尚需建立跨多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五、结语

建立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范,不仅有利于充分体现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而且还有利于切实解决水利工程参照现行绿色施工管理要求遇到的各项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培育和形成科学的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绿色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绿色施工规范化水平及施工企业员工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

[1]李丹.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体系构建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2015.

[2]韩丽粉. 水利工程绿色施工技术研究[J]. 绿色环保建材,2019(10):202+205.

[3]史晓亮. 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2).

注:原文载于《中国工程咨询》2020年第7期。本次发表做了较大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