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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皓 | 探索革命老区省际交界区域协同合作发展的新模式——《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22 作者:窦皓 信息来源:中咨智库 访问次数: 字号:[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湘赣边区域是湘鄂赣、湘赣革命老区的中心区域,是秋收起义、湘南起义、平江起义的发生地和井冈山精神的诞生地,也是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屏障,具有鲜明的“红”“绿”融合的区域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江西两省积极探索跨省区域合作,湘赣边区振兴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跨省合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区域内大部分县市经济发展水平仍然低于本省平均水平。

湘赣边区域既是重要的革命老区,也是生态敏感地区和省际交界地区,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有利于传承弘扬红色文化,继承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为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新路径;有利于完善省际交界地区合作机制,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中部地区协同发展探索新模式。

《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具体措施。在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出台《方案》承上启下,恰逢其时。

一、支持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和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明确了赣闽粤、陕甘宁、大别山、左右江、川陕、湘赣边等12个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目标定位,明确要求引导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湘赣边区域协同发展。今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了12个革命老区的规划范围和发展路径,明确要建设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合作层次和水平,支持省际交界地区探索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合作新机制。在这样的背景和要求下,有关部门支持湖南省、江西省研究制定了《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完善省际交界地区合作机制,提出了系统性支持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探索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路径、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新经验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聚焦省际合作明确示范区发展目标定位

《方案》按照《“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要求,明确了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建设范围,涵盖湖南、江西两省交界的24个县(市、区),总面积5.05万平方公里,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结合示范区县域特点特色,制定了“核心带动、南北联通、东西互动”的发展路径,构建了“一核两区四组团”的区域发展蓝图。《方案》明确以打造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先行区、省际交界地区协同发展的样板区、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区为总目标。在此基础上提出,到2025年,示范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红色文化保护利用不断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探索积累和复制推广一批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经验;到2035年,湘赣边区域合作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红色文化繁荣、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协同、生态环境优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人民生活幸福的革命老区发展新局面。

三、以“六个协同”为抓手打造区域合作新典范

01 以协同保护运用为抓手,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方案》提出加强湘赣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统筹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和长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开展革命文物普查认定,实施革命文化整体利用工程和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构建湘赣边区域红色教育培训联合体。围绕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同打造湘赣边区域红色旅游品牌,推进红色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创建国家高等级旅游景区。

02 以协同发展为抓手,促进产业联合创新

《方案》提出,要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特色优势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产业园区等4个方面促进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在现代农业方面,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一批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农业细分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培育树立“湘赣红”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在特色优势制造业方面,培育若干特色鲜明和产业链长的支柱产业,建设全国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升级改造陶瓷、电瓷、玻璃产业,有序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提升发展新材料产业。在现代服务业方面,推进现代物流业协同发展,培育中药材发展新型业态,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链。在共建产业园区方面,鼓励萍乡、宜春与长沙、株洲等地跨省合作建设区域示范产业园,探索建立产业互补、项目共建、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担的园区共建机制,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

03 以协同推进为抓手,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方案》提出,支持示范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村落、特色民居、乡村公园建设和水系联通,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新型农房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合作,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要合理确定各类县城功能定位,加快补齐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短板,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和乡镇服务农民功能,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04 以协同治理为抓手,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方案》着眼共筑长江流域绿色生态屏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修复,强化河、湖长制,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支持建设绿色矿山。同时,瞄准提升污染联防联治能力,提出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固体废物、水环境、大气污染治理,推进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还要求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探索多元化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05 以协同谋划为抓手,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方案》强调,依托重大交通干线及城镇布局,拓展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及长沙、南昌等城市的合作,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长沙至赣州高铁前期工作,规划研究建设兴义经永州郴州至赣州铁路(郴赣段)、衡阳经茶陵至吉安铁路扩能改造、沪昆高速公路部分路段扩容工程等项目,统筹红色旅游资源,常态化开行旅游列车,结合发展需求提升井冈山、宜春等机场综合保障能力,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同时,不断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发展风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相关天然气干线管道及配气管网建设,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防洪排涝、河流治理、山洪防治、水库除险加固,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工程建设。

06 以协同共建为抓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教育文化方面,优化教育文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大力发展具有湘赣边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支持示范区单位申报国家重大工程和引智项目、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卫生健康方面,加快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中医药特色专科发展,促进专科能力提升和医疗资源共享,打造一批医疗康养基地。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建立统一的区域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大示范区乡村人才培育工程、三支一扶等专项人才培养实施力度,统筹推进示范区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示范区各城市住房公积金区域合作。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方案》将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作为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的根本动力,提出了涉及营商环境、高速公路收费、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权属分配、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等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并将示范区建设重大事项纳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议事内容,支持将示范区重大工程纳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年度工作要点。

《方案》注重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明确,落实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示范区相关县市开展干部双向挂职。另一方面提出,加大对示范区转移支付力度,将示范区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中央预算在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对示范区给予倾斜,以及一系列金融支持举措。同时,《方案》强调湖南省、江西省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示范区建设省际、省内工作协调机制,编制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年度重点任务。(原文刊于国家发改委官方微信公众号)